參考消息網10月24日報道 外媒稱,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23日在北京閉幕。這次為期四天的會議的議題是依法治國,重點討論一系列旨在強化中央對司法和紀檢部門改革的政策。
  據英國廣播公司網站10月23日報道,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被稱為依法治國“升級版”方案。分析人士認為該《決定》將為未來五到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中國建設法治國家描繪出新的路線圖。
  文件說,依法治國的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會議還提出要“依憲執政”,“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
  此外,比較引人關註的是改進司法職權的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全會還提出,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
  德新社10月23日報道稱,中國共產黨高級成員23日承諾將擴大司法獨立,減少黨員幹部對司法程序的干預。
  363人組成的中央委員會在四天的會議結束時說,干預司法程序的官員將受到懲戒。
  中共領導人習近平正開展引人註目的反腐敗運動,公眾對官員干預司法活動長期不滿。
  美聯社10月23日報道,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23日結束年度會議,指出將採取措施提高司法獨立性,使法院少受政治干擾。中共在會議結束後發佈公報,承諾支持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要求治理國家。
  這份文件為明年的政府工作提供了指導性政策框架。政府將起草具體措施,落實公報的內容。
  有法律專家和政治分析人士認為,這將有助於提高司法獨立性,加強領導幹部的責任制建設。
  中共中央指出,重大決策應當接受合法性審查,領導幹部干預法律事務的情況應當記錄在案,而法官應當甄選自法律專業人員。
  復旦大學學者謝佑平表示,有些措施已經在逐步落實,不過“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的記錄”這條建議屬於新內容。他說:“這會讓官員更加謹慎,這條措施旨在保障司法獨立性。”
  另據路透社10月23日報道,中國共產黨23日公佈司法改革措施,希望增加法官的獨立性,限制官員對法院的影響。
  報道說,這些舉措反映了中國領導人對近年來社會動蕩加劇的擔憂。圍繞徵地拆遷、腐敗、污染等問題的怒火導致衝突,威脅社會穩定,而這些問題往往沒能在法院得到化解。
  中共中央幾乎每年都要召開全體會議,而今年是中共首次將“依法治國”定為會議主題。
  
  【延伸閱讀】中共在四中全會上開除高官 外媒:反腐是重頭戲
  參考消息網10月24日報道 外媒稱,中國共產黨領導人在四中全會上開除了數名黨員,並描繪了中國式法治藍圖。
  據法新社10月23日報道,360多名中央委員和候補委員本周集中在北京一家賓館,舉行備受期待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國的執政黨確定這次會議是改革國家司法制度的關鍵時刻。
  報道說,在會議召開之前國家媒體就曾暗示五名官員將被開除黨籍。他們是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王永春、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原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
  據英國廣播公司網站10月23日報道,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23日在北京閉幕,會議並沒有提及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的案子。
  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紀委關於李東生、蔣潔敏、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嚴重違紀問題審查報告,確認了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李東生、蔣潔敏、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開除黨籍的處分。
  此外,全會還審議並通過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楊金山嚴重違紀問題審查報告。楊金山2013年7月任成都軍區副司令員,2011年7月晉升中將軍銜。全會決定開除楊金山的黨籍。
  會議還決定遞補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馬建堂、王作安、毛萬春為中央委員會委員。
  此外,中紀委25日將舉行十八屆中紀委四次全會。
  據美國之音電臺網站10月23日報道,四中全會的公報稱,全會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李東生、蔣潔敏、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等前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開除黨籍處分。對中共黨員來說,被開除黨籍是最嚴重的黨紀處分,隨後他們可能會被移送司法機關。
  據英國《金融時報》網站10月22日報道,十八屆四中全會的重要主題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而在目前中國的形勢下,反腐是其重頭戲。近期的實踐也證明,沒有有效的反腐,全面深化改革終將成空談;而如果沒有法治,反腐也可能是鏡花水月。
  十八大以來,中國反腐敗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到2014年7月底,中國掀起了1949年以來最大規模的反腐敗運動,數萬名黨政官員被查處,其中包括幾十名非常高層的人物,更有周永康、徐才厚、蘇榮等“大老虎”被查處。一手“打老虎”,一手“拍蒼蠅”,以“打虎”來鏟除腐敗勢力,以“拍蒼蠅”來改變社會風氣,相輔相成,效果顯著。
  另據臺灣“中央社”10月23日報道,主題為“依法治國”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23日閉幕。分析人士認為,四中全會延續三中全會全面深化改革的步調,關註面廣。在司法方面,也提出許多遏制貪腐的措施。會議提出的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及責任倒查機制,能對官員貪腐產生遏阻作用。
  (2014-10-24 10:53:39)
  
  【延伸閱讀】四中全會描繪法治圖景 外媒盛贊是巨大歷史進步
  參考消息網10月24日報道 外媒稱,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詳細描繪了法治中國新圖景,這在中共執政65年曆史上是破天荒的。
  據英國《金融時報》網站10月23日報道,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共就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慘痛教訓,逐漸形成並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治國命題。這十六字方針其實包含了“依法治國”的基本精神。
  中共將近二十年來依法治國的探索,直接上升為此次中央全會的主題。這次全會通過《決定》,會成為全黨的意志,也將迅速成為指導政府和司法機關行為,引導全國人民思維和行為模式的國家意志。
  報道稱,務實的、從今日中國國情出發的漸進式法治,在當前中國是最為現實的、能夠為全黨接受的,並將國家帶向法治的一種階段性方法。
  將依法治國這個概念完整地呈現,上升為執政黨的全黨意志和目標,是革命黨向執政黨轉型的重要戰略步驟,本身就是一種歷史性的進步。
  西班牙中國政策觀察網站10月22日發表文章稱,法治國家成為中國新的政治宣言,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法治國家是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核心議題,它反映出中國政府真切希望結束濫用權力、不公正、道德缺失等問題。2012年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在現行憲法公佈實施30周年時發出的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的號召依然在人們耳畔迴響。兩年後,他當時的號召得到了進一步落實。
  報道說,中共提出的政治現代化的新階段可能與西方的概念不盡相同,而是將政治民主化這個法律概念變得更加具有中國的時代特征。中國將出台更多法律來限制包括中共黨員在內的所有人。包括中共黨員在內的任何人都無法脫離法律的框架、凌駕於法律之上。這是一條深遠的改革道路。
  建設法治國家首先意味著要遵守憲法。習近平主席在談到官商勾結的問題時曾說,應當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里,官商交往不要勾肩搭背。官商利益共同體是腐敗的溫床。如果能夠實現依法治國,那麼中國普通百姓的權益將得到更多保障。
  中共提出建設法治國家表明中國正朝著政治現代化前進。眼下在中國,任何一個與政治改革有關的字眼都會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依法治國不但能夠加強政府的權威,還能進一步保障普通公民的權益,因此必將得到一致贊同。
  在中國曆史上,雖然專制主義長期占據主導地位,現在中國的制度正在逐步實現現代化。
  另據拉美社10月22日報道,專家認為,中國除了政府要依法行事以外,還要讓全體民眾參與到依法治國進程中,參與到提高法律意識的工作中。
  此外,打擊腐敗是全國上下的當務之急,是時候強調法律在反腐工作中的重要性,讓官員們不敢貪腐了。
  (2014-10-24 10:51:04)
  
  【延伸閱讀】四中全會強調製度建設 多項新制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今天閉幕,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項目徵集和論證制度”、“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
  本次會議將依法治國推入新的歷史階段,提出要建立多項全新而具體的新制度:
  關於建設法治政府,提出“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關於司法公正,提出“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優化司法職權配置,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推進嚴格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關於靠法律保障保障人民權益,提出“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
  關於法治工作隊伍建設,提出“建立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招錄立法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制度,健全從政法專業畢業生中招錄人才的規範便捷機制,完善職業保障體系”。
  關於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提出“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機制”。(朱書緣)
  (2014-10-24 09:41:14)  (原標題:外媒熱議四中全會公報:指明依法治國前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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