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聞 時間: 2013-12-24來源: 信息時報黃鵬。通訊員供圖
  隸屬警隊: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白雲一大隊
  崗位:事故處理中隊科員
  從警故事:黃鵬是一名痕跡檢驗助理工程師。2011下半年至今,兩次協助支隊相關部門對全市各主要違法停車場中的涉案車輛進行清查。通過檢驗涉案車輛的車架、發動機等部件的金屬痕跡,排查出被盜搶嫌疑機動車80餘輛。參與並協助市局刑事技術所、越秀和黃埔刑警大隊的技術員檢驗車架等車輛部件的工具痕跡,鑒定並核實了被盜搶機動車60餘輛。
  2013年“1·9”白雲大道北重大死亡逃逸事故,一輛二輪普通摩托車與未知車輛相碰,造成摩托車駕駛員當場死亡,肇事車輛逃逸。經過事故處理中隊民警的摸排後,確定肇事車輛為一使用偽造“粵H”號牌的重型自卸貨車。得到線索後,黃鵬與同事驅車百餘公里來到從化市呂田鎮某重型自卸貨車聚集點,該聚集點內停有同色同款的重型自卸貨車達30餘輛之多,且無一車體破損及懸掛廣東省號牌。通過車體痕跡中的個體特征,黃鵬迅速鎖定了肇事車輛。為抓獲肇事司機,黃鵬和其他經辦民警就在附近的草叢中蹲守,當時已接近寒冬臘月,呂田鎮的室外溫度還要比市區低3~5攝氏度,蹲守民警冒著刺骨寒風在草叢中堅守了6個小時,直到肇事司機再次駕駛肇事車輛上路行駛時,將其人贓並獲。此時距案發時間僅過了18小時。肇事司機對自己肇事後駕車逃逸的行為供認不諱,並供述其駕車回到從化呂田鎮聚集點後馬上對車輛進行了維修,並藏匿了事發時使用的偽造“粵H”號牌,後經辦民警在某修理店內起獲更換下來的破損零部件。
  2013年以來,黃鵬共處理簡易交通事故300多宗,參與勘查重大死亡事故現場8宗,處理處理一般傷人交通事故23宗,辦理各種拘留10人次。
  警民互動
  破壞交通設施要受罰
  讀者謝先生:本月上旬,發現在越秀區麓景東路與黃田直街的丁字路口安裝的“藍底紅圈交叉”的警示標誌,第二天清晨就被人拔了出來放到在地上,之後就不翼而飛。請問,這個交通設施為什麼如此短命?交通設施既然安裝了,為什麼沒交警監管,或攝像頭追蹤。
  廣州交警:對破壞交通設施的行為,我們在日常交通管理執法實踐中,會註重教育、宣傳和懲處相結合,聯合報紙、電視等媒體進行專題宣傳報道,並組織聯合整治及專項打擊活動;也和各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建立了常態化的協作關係,對群眾報案或巡查發現的破壞交通設施的行為,將通過現場勘查、定向追蹤等形式對肇事人員處罰,嚴重者將有可能被定罪。我們將跟進處置您所反映的該路口破壞或偷盜交通標誌牌的違法行為。
    (原標題:他專從“車”上挖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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