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南京市環境保護局通報:南京大廠地區丟失放射源銥-192被安全放入鉛罐,放射源污染威脅被消除。這一放射源在丟失3天后,終於被找到。目前,尚未發現有人員因此受到傷害。根據南京市環保局官方微博通報,放射源被安全處置後,丟失地的水、氣、土壤環境都不會受到污染。
  據南京市環保局消息,5月7日,天津宏迪工程檢測發展有限公司在位於浦六北路188號的中石化第五建設有限公司院內進行探傷作業期間,丟失用於探傷的放射源銥-192一枚。
  南京環保局宣傳教育中心主任徐小怗對中國青年報記者的回憶,9日凌晨1點環保局接到丟失報案。隨後環保局核與輻射監測站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趕往現場,於凌晨2點開始工作。到達現場後,工作人員先用儀器檢測了附近群眾聚集的地方有無輻射,檢測無影響後趕到廠區進行排查。
  9日上午,山東、上海和浙江的核輻射專家帶著專業儀器陸續趕到。10日上午10:30將放射源鎖定在兩平方米的範圍內,隨後公安部門進行戒嚴,直至將其取出。
  環保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副總工程師周啟甫也趕赴現場,參與了應急工作。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該放射源的活度為26個居裡左右,根據分析屬於二類放射源。完全無遮蔽情況下,相距30米外,對人體就不會造成傷害。
  徐小怗稱,當時本來計劃使用機器人,但是沒有成功,後來從上海緊急調γ照相機確定具體位置。由於天色已晚,最後在三四個小時內採取人海戰術將放射源取出。即以梯隊形式,5個梯隊,一個梯隊10個人,輪流作業。徐小怗稱,這些梯隊都是現場指揮部的工作人員現場主動報名加入,穿著防護設備,帶著測試儀進入劃定區域,指揮部則留在外圍。由於放射源的輻射範圍在一定範圍內,梯隊人員一旦工作達到兩分鐘或者測試儀報警,達到這兩項標準的任一項必須立即撤離至安全區域。
  徐小怗表示,現場成立了工作組,分為公安排查組、綜合組、穩定組、技術組,由公安、醫療、環保和當地政府的工作人員組成。指揮部大約有100多人組成。
  徐小怗回憶,剛進廠區排查時,可能與放射源有接觸的廠區93名員工進行了血液檢查,並未發現異常。
  工作組在對周邊人群活動區域進行了拉網探測,各項環境輻射指標未見異常後,暫時排除了對公眾造成輻射傷害的可能。接下來會繼續排查可能接觸的人群。
  周啟甫告訴記者,放射源銥-192最終找到時已離開事故發生地有1公里左右。他還透露“找到時,銥外部有塑料袋包裹”,而銥掉落時沒有塑料袋,因此不排除有人移動的可能。
  對於放射源掉落的原因,周啟甫推測,該放射源是野外探傷作業時脫落的。根據南京環保局微博發佈的事件還原,天津宏迪檢測公司7日早上4時作業完畢,收源時發生機械故障。現場工作人員以為放射源已回收,攜設備回公司。當8日晚上7時請維修人員維修時發現內部沒有放射源。對此,清華大學輻射防護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朱立表示,“含有放射源的機器,在施工時,應當有檢測儀進行實時監控,監測輻射劑量數值。以確保輻射源是否遺失。”
  朱立表示,根據我國相關規定,發生放射源丟失,第一時間應當在輻射疑似地區拉警戒線。每個單位都應當有應急預案。國家有國家級的應急預案,省有省的應急預案,單位有單位的應急預案,所以南京市環保局核輻射處應當有相應的應急預案
  有網民質疑,5月7日放射源丟失,5月10日南京環保局才發佈聲明,而事發地居民並不知曉有放射源污染。對於信息發佈的問題,南京環保局宣傳教育中心主任徐小怗表示:環保局作為技術組提供技術支持,而信息發佈和與周邊居民的溝通是由當地政府進行。
  朱立認為,官方時隔3天才公佈信息,是不合適的。“國家核與輻射的管理法規中有明確對此類信息發佈的規定,政府部門應當正確處理保證信息的準確與保障公眾知情權之間的關係。”朱立說。
  據瞭解,10日下午14時30分,南京市公安局化工園分局依據《刑法》第136條規定,將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的4名相關責任人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原標題:南京環保部門稱放射源丟失地不會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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